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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舊街區中實踐
美好生活的新可能
Our House
城市的發展本來就該從居民和生活出發,在談論翻轉活化的同時,居住於老房子可從來不是件委屈的事「重修舊好」已逐漸成為新形態的微型都更運動,而需要的僅是堅持、反思、對於歴史價值的珍視,以及關於美好城市生活的嚮望,帶領有興趣的民眾與青創家開啟一段關於 老屋創生的風潮運動。


最高 150萬
老屋修繕補助
一、以本市中區及部分西區、南區、東區周邊街道為補助範圍(範圍如附圖),且屋齡達30年以上之合法建築物。
二、經「臺中市老舊街區活化委員會」(以下簡稱活化委員會)認定具修繕價值之合法建築物。
三、其他市區老舊街區屋齡達30年以上之合法建築物,將依本案執行成效情形,逐年納入補助範圍。
申請本計畫之案件涉局部違章建築者,申請經費不得使用於違建範圍;或有影響公共安全、公共交通、公共衛生及市容觀瞻之虞者,都發局得不予補助。
補助經費與項目
申請項目「建物本體外部改善與室內裝修」,及「專業服務費用」加總補助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 150 萬元(特色街道),申請人須自行籌措至少總工程金額之30%
室內裝修 (B)


專業服務費 (C)
每件補助金額最高新臺幣 15萬元,惟超出核定補助金額部分應由申請人自行籌措經費支應。

建物本體外部改善 (A)

全部影片
歷年來街區老屋活化案例
107-109 年度經典案例
改造地圖
107-109
在中區有許多的老屋改造成果,等者您去發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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